(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财经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为单位及教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服务,切实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增强对学校各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与高效运作,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及时调节资金余缺,管好用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负责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上缴工作。
(四)负责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资金支付的结算工作。
(五)负责银行预留印鉴、网银盾、支票密码器及各类票据(含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工作,负责账户的开户、销户等管理事项。
(六)负责银行账的对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保管及装订工作。
(七)负责公务卡的支付及管理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