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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南阳理工学院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2016-09-28 15:46  

南理工院文〔2014〕80号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南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南阳市审计局 南阳市监察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宛财库〔2013〕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校内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我校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12年推行以来,对规范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和规范公务支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有卡不用”的问题。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校内各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原使用现金结算且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三)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四)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2、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慰问金、抚恤救济金等支出;

    3、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火车费、汽车费、出租车费、异地出差燃油费等;

    4、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零星支出。

    (五)我校实行“无现金报账”结算方式。各单位因公发生的使用现金结算的各项业务(含借款业务),在完成各种财务报销手续后,财务处将所报款项汇入各单位报账员农行借记卡中(不再支付现金),再由报账员将款项交给报销经办人。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付事项,必要时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有关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三)加强宣传,逐步将传统的现金消费及支付习惯改变为无现金报账及公务卡支付方式,在本部门形成良好的主动用卡、自觉用卡行为。

    附件:南阳理工学院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2014年9月24日


附件       

南阳理工学院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

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0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7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它设备方面的费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它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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