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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
日期:2023-05-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宛财效【2023】1号文)文件要求,需对我校22年度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

一、项目评价的范围:22年度使用财政资金和专户资金安排的项目。

二、自评及评价要求:

1、以上级下达文件为依据,单个项目需填写项目自评表及项目自评报告;专项资金含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自评后,由牵头单位填写项目自评汇总表和项目自评结果汇总分析报告(附件1、2、3)。学校依据相关单位的项目自评报告撰写南阳理工学院整体自评报告。

2、文件号不同但项目性质一样的,可以汇总填写项目自评汇总表和分析报告。

3、从年初预算批复项目中选定学生处的奖助学金及困难补助项目进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附件4)。

4、年初市级预算批复的资金项目(附件5表上标红的项目)于5月26日之前将评价资料提交财务处计划科,其他项目于5月31日前上报。

附件:1、项目自评表

2、项目自评汇总表

3、项目自评结果汇总分析报告(参考提纲)

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5、2022年绩效自评项目及任务分工表

6、2022年度财局拨款文件明细表

7、绩效目标常见问题和修改建议

                        财务处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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