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审计厅2012年对我校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凡是本单位有借款逾期没有报帐特别是时间超过一年的教职工,请抓紧时间通知本人来财务处报帐、还款。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及时冲帐的,需逐笔书面说明原因和延期报帐时间,经借款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财务处会计人员处备案。否则,我处将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教职工暂借款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做出相应处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提升教职工公务卡信用额度的通知 下一条:2012年12月工资发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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