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请你单位认真填写《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日上午11:30前送至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一楼118房间)。
特此通知
附件: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财务处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上一条:我校召开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会议 下一条:财务处关于2014年7月份工资发放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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