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寒假在即,现将假期期间教职工公务卡报销时间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因公发生的公务卡相关业务需报销的,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务必于2015年1月21日前到财务处财务大厅办理报账手续,逾期南阳市工商银行本月将不再受理。
二、行政处(室)教职工于2015年1月31日前(含1月31日)因公发生的公务卡相关业务,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务必于2015年2月6日、7日两日到财务处财务大厅办理报账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除行政处(室)外其他单位教职工于2015年1月31日前(含1月31日)因公发生的公务卡相关业务,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务必于2015年2月8日~11日到财务处财务大厅办理报账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因个人审批手续不合格或不按时到财务处报账,由此形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