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反映学校各类经费的收支情况,真实评价学校财务绩效,顺利完成2015年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现将2015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财务处核算的各类经费,其单位负责人或经费主管人要对全年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审查核对,若发现有错、漏、串户等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更正。
二、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各项往来帐款。应付款年终原则上不留余额,应收款应于12月20日前冲帐报销。因故需跨年度报销的暂付款需由借款人写明原因和冲帐时限,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会计人员,无故不按时冲帐的暂付款项按《南阳理工学院教职工暂借款管理办法》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办员应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清理所借公款。
三、为保证年终银行收支票据、凭证及时收转,减少未达帐项,财务处将于12月20日起停止对外支付业务,请各单位根据各自任务完成和经费使用情况,年内必须安排的支出要及时办理。下年度开始对外支付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单位要做好已完工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的结算报帐工作。凡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维修项目,请抓紧办理工程决算、审计、报销和固定资产入帐等手续。
五、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终帐务的核对工作。主要包括:与市财政局、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上级部门核对各类经费的拨款金额;校内有经费往来的独立核算单位核对拨款金额;校内有关单位核对材料、固定资产帐目,保证帐帐、帐实相符等。
六、请各教学院及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保证学费收入足额清缴。
七、各单位的财务经办员应积极协助财务处做好本单位的年终财务结算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及时完成所经管帐目的年终转帐、结清旧帐和记入新帐工作,不能因年终结帐而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
八、各单位借支的周转金,请于12月20日前交回。下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重新核定领取周转备用金。
九、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各种票据(含未用完的票据)请于12月20日前交回。相应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新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再行领取票据。
十、校内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财务制度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年终财务结算,并于2016年元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2015年年终决算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送财务处。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