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上级有关规定,校内有关单位收取的各类费用应上交学校,主要包括普通生学费、住宿费,成人生学费、住宿费,外国留学生学费、住宿费、报名费,计算机等级考试费,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费,学生上机费、培训费以及收取的其他费用,请于12月3日前缴存学校账户。
财务处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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