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实物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为确保2015年我校资产管理信息数据统计顺利进行, 提高管理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请各实物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将今年本部门处置的固定资产完善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于12月20日前送交财务处。我处将据此进行资产账目调整,确保国有资产账账、账实相符。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1月26日
上一条: 财务处关于催缴各类收入的通知 下一条: 财务处关于认领三笔汇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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