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寒假在即,现将假期期间教职工公务卡报销时间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因公发生的公务卡相关业务,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务必于2016年1月20日前到财务处财务大厅办理报账手续,逾期南阳市工商银行本月将不再受理。
二、行政处(室)教职工于2016年1月31日前(含1月31日)因公发生的公务卡相关业务,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务必于2016年2月17日当天到财务处财务大厅办理报账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除行政处(室)外其他单位教职工于2016年1月31日前(含1月31日)因公发生的公务卡相关业务,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务必于2016年2月18日当天到财务处财务大厅办理报账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因个人审批手续不合格或不按时到财务处报账,由此形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