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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18年年终报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反映学校各类经费的收支情况,圆满完成2018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工作,现将2018年年终报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财务经办员应协助单位负责人或经费主管人,对本单位2018年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审查核对,若发现有错、漏、串户等情况,请于1220日前到财务处更正。

二、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各类往来帐款。应付款年终原则上不留余额,应收款应于1220日前冲帐报销还款。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办员应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清理所借公款。

三、财务处将于1220日起停止一切对外报销支付业务,请各单位根据各自所安排的年度预算任务完成和经费使用情况,年内必须安排的支出要及时办理。

四、对于有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请务必于1220日前将报销手续报财务处。否则,所有未支付的2018年已安排的项目资金将于20194月份以后方能报销支付。

五、有关单位要做好已完工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的结算报帐工作。凡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维修项目,请抓紧办理工程决算、审计、报销和固定资产入帐等手续。

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终帐务的核对工作。主要包括:与市财政局、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核对各类经费的拨款金额;校内有关单位核对材料、固定资产帐目,保证帐帐、帐实相符等。

七、各单位借支的周转金,请于1220日前交回。下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重新核定领取周转备用金。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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