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反映学校各类经费的收支情况,圆满完成2020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工作,现将2020年年终报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审计、财政部门的要求,避免年底支付过于集中造成财务风险,财务处将于12月20日起停止一切对外报销支付业务。请各单位根据各自所安排的年度预算任务完成和经费使用情况,抓紧完善各项支出手续,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支付手续。
二、请各单位财务经办员协助单位负责人或经费主管人,认真审查核对本单位本年度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若发现有错、漏、串户等情况,请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更正。
三、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各类往来账款。应付款年终原则上不留余额,应收款应于12月15日前冲账报销还款。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办员应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清理所借公款。
四、对于有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报销手续报财务处。否则,所有未支付的2020年已安排的项目资金将于2021年1月份以后方能报销支付。
五、有关单位要做好已完工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的结算报账工作。凡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维修项目,请抓紧办理工程决算、审计、报销和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
六、请有关单位配合财务处认真做好年终账务的核对工作。主要包括:与市财政局、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核对各类经费的拨款金额;校内有关单位核对材料、固定资产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等。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19日